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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提单的功能

发布时间:2018-01-31 10:39:51

标签:提单 功能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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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世界货物运输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但海运因其悠久的传统及船舶的大型化、船舶装备的现代化、通讯技术的日益发展,特别是班轮运输中货运包装单元化的变革,使海运仍然是国际贸易中采用多的一种运输方式。有资料显示,世界贸易量的约80%经由海运完成,其中采用班轮承运的件杂货运输占有很大比重。件杂货运输合同大多通过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B/L)形式表现出来,租船货物运输中也广泛使用提单,提单仍是使用为广泛的一种运输单证。尽管海运中产生了一些新的运输单证,尽管提单机制本身面临许多困扰,但提单在长期运用中被赋予的法律功能稳定了它在外贸与海运中重要的贸易单证与运输单证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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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4年统一关于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Rules Relating To Bills of Lading》,下称《海牙规则》,Hague Rules)中的货运合同就是指提单,这虽有失偏颇,但也足见提单之重要性;《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Carriage Of GoodsBy Sea》,下称《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第1条7款给提单所下的定义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该定义比较符合提单这种运输单证的本质特征和其实际功能,因此被普遍接受。《海商法》第71条也采用了《汉堡规则》的提单定义。一般认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货运合同的证明及物权凭证的功能,有关提单的法律实务无不是提单功能发挥作用的体现,甚至有关提单欺诈的行为也是利用了提单所具有的功能。由于提单本身就是海运中重要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及提单持有人,提单不同的功能对提单关系的各方所起的作用并不完全一样,本文试图通过对提单的功能及其相关海运实务的分析,达到正确认识和运用提单的目的,防止提单欺诈行为,维护提单在国际贸易和运输中的信用地位。国际搬家服务咨询,请拨打热线:4000038686 感谢您对四通搬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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