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7 10:03:05
标签:李鬼 四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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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李鬼”搬家的网站截图:
天津“某某发”搬家
北京“某康成功”搬家
北京某个假冒四通搬家的“李鬼”
再看看四通搬家的官网网站:
显而易见,这几个“李鬼”搬家的网站抄袭照搬了四通搬家的网站,存在严重的侵权行为。四通搬家官网网址:http://www.stbj.com.cn/
前两个“李鬼”搬家的网站页面与四通搬家的几乎一样,除了个别文字、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不同外,数十个页面从整体设计风格、项目、色彩到具体网页内容、图片等,均抄袭了四通搬家的网站页面。这种抄袭行为,严重侵犯了四通搬家的网页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通过第三个“李鬼”搬家的网站截图可以看出,其不仅冒充四通搬家,还抄袭了由四通搬家注册的商标,误导消费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此类侵权行为的处理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法对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若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处以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通搬家维权胜诉案例
早在2016年,北京四通搬家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小红帽到家有限公司假冒侵权一案中。由于被告方小红帽公司网站大量使用四通搬家网站模板,并使用四通搬家业务现场照片,严重侵害了四通搬家合法权益。同年4月10日,朝阳区人民法院下达了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方四通搬家胜诉。四通搬家诉讼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费用122400元。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四通搬家等待被告执行法院判决的同时,被告方选择了上诉。法律威严,铁证如山,任侵权者行驶上诉权利,依旧徒然:
企业良性运转,遵纪守法是必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搬家行业也迎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正规搬家公司遵纪守法,基于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靠创新学习,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从而获得自身的发展壮大。而“李鬼”搬家公司却无视国家法纪法规,靠仿冒侵权同行,渔利消费者,扰乱行业秩序。
四通搬家作为搬家行业领先企业,希望那些侵权者能够悬崖勒马,更希望搬家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四通搬家郑重声明: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
对侵害四通搬家合法权益的“李鬼”搬家,
我们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