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16 15:53:13
标签:房客 长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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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底,按照往年惯例,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趁着年底,大干一番,“饱食”回家,因此年底也是财产侵占案情多发季。本报记者梳理11月下旬至12月以来,深圳多个公安分局发生警情的新形势,再结合往年年关特点,总结几大安全提示,以提供给读者参考。
通过这几大提示可以看出,财产侵占案情发生的源头,就在身边,我们要多加注意方方面面可能导致的隐患。注意这些提示,再加上平时工作生活多加小心,相信市民一定能平平安安迎接新年。
文/记者仇日红
视频监控图由深圳福田区公安分局提供
案例一:老房客留钥匙以便偷盗
见招拆招:租住新居后及时换锁
年底,有些租房的老房客会选择长途搬家或者离开深圳回老家,房子由后来的新房客入住。这里面就有可能存在少数心怀不轨的老房客,他们可能会留下房间的钥匙,以备后来进行偷盗。
12月13日17时21许,新桥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市民刘先生报警,称其在新桥庄村某大厦A栋的出租屋内财物被盗。经清点,其与舍友共丢失3台笔记本、一个MP3、一台相机及一些移动电源。
民警分析,此案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刘先生辨认发现,进入房间盗窃的男子正是曾在此房住过的前室友郭某昆,而他离开前并没有交回房间的钥匙。
民警后用QQ聊天的方式将嫌疑人郭某昆“钓”来沙井客运站天桥,并当场捉住。在派出所内,嫌疑人郭某昆对自己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案例二:公共场所扒窃
见招拆招:看好自己的包
据相关警情,市民在公交站或公交车上,不但要小心自己的包裹和口袋,也要防范不法分子以他的包为掩护,对您的包下手。
进入10月以来,福田八卦岭派出所接到多名事主报案,称在乘坐公交车时钱包、手机等财物被盗,派出所于12月5日凌晨抓获该团伙其余5名团伙,破案10余宗。
据民警介绍,该团伙作案时通过打电话联系,碰头后就开始干活。作案时有人在远处望风,有人近处将目标合围,分工合作的一大“先进”之处,就是一旦盗窃成功,能够快速撤离,然后销赃分钱。
12月10日8时许,福田街道办一名警民联调员曹阳在乘坐M224路公交车到派出所上班时,看到一名青年男子用背包作掩护,把“第三只手”伸向一位乘客的外衣口袋实施盗窃,男子后来被曹阳当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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