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2 16:30:19
标签:搬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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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根据我们的北京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的从网上了解到一个戴女士的搬家情况,据她述说“家具从四楼搬到楼底下,搬家公司喊要加钱。 她之前跟搬家公司的老板说好了搬家费是200元,但是等到家具物品都搬下楼后,搬运的领队要求加140元,双方协商不成,搬家公司打道回府了。
四通“我是通过搬家业务员介绍联系的一家搬家公司。 戴女士说,她要从某某路的小区搬到一个宿舍,之前已经跟搬家公司老板讲好200元搬家费用,但是昨日早上8时半搬家公司的人将她家里的家具从四楼搬到楼下后,临时要求加钱140元。“他们说我的包裹多了,搬家公司老板说加80元算了。 但是搬运领队说至少要加100元,双方没达成一致意见,搬家公司领队带着两个人开车走了。记者联系了戴女士说的那个搬家公司的胡老板,他说:“是搬运工要加钱,不是我要加钱。 昨日下午2时,戴女士不得不通过114又联系了一个搬家公司,以260元的价格谈妥了。四通一位做了18年的搬运业务员李师傅说,搬家找注册的正规公司,有些小的搬家公司都是没有资质的,他们大都是家族小企业,随意加价。
有人认为搬家合同不需要原材料的要素不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北京四通搬家公司负责人认为,合同法并未规定承揽合同一定要具备有提供原材料的要素。新的合同法将加工承揽合同改名为承揽合同,即此合同已不仅仅只是包括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或定作方提供技术参数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很大的一个特征是合同标的特定性,这个标的一定是承揽人劳动的产物,在市场上不可能大量供应,一般是由承揽人以自己的知识、技术和劳动来满足定作人的要求。而搬家合同正好符合这些特征,故笔者认为,搬家合同应归于承揽合同的大类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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